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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非法捕捞渔获16条 恢复生态投苗1000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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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11 10:46:27  来源:镇远公安  

  2020年9月9日上午,镇远县检察院、都坪派出所、都坪镇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人员齐聚都坪镇地花大桥下龙江河畔,在数十名围观群众的见证下,投放鱼苗1000余尾,群众纷纷拍手称赞。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镇远县公安局通过巡逻防控、宣传预防、打击惩处等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6月26日下午4时许,该局都坪派出所民警通过巡逻看护,在龙江河拱桥电站下游500米处,发现辖区中年男子龙某、蔡某在非法“电鱼”,当场缴获电鱼工具1套、非法渔获16条(约2斤,有“土狗”、石斑、鳜鱼等)。经派出所立案、侦查、送检(察院),因二人犯罪情节轻微,并且认罪认罚,镇远县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要求龙某、蔡某二人分别购买1000元的鱼苗投放到龙江河,恢复生态,以示惩戒。

  据介绍,9月9日,龙某、蔡某二人花2000元购买了草鱼、鲤鱼、白鲢等鱼苗共1000余尾前往龙江河投放。镇远县检察院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龙某、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在龙江河岸当场作出不予起诉的处理决定。派出所民警、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及龙某、蔡某共同将鱼苗投放进龙江河中。该案的处理方式得到群众认可,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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