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省发改委、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信息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进一步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在全省不动产登记中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省法院负责建设案件信息管理分系统,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建设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云平台,三方实现平台对接信息共享。奖惩平台建立“发起—响应—反馈”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省法院作为发起单位,负责将全国失信被执名单及时、全量推送至奖惩平台,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响应单位,登记云平台自动访问查询奖惩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奖惩平台实现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信息的自动反馈。
登记云平台业务受理流程中嵌入信用信息核查功能,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业务的受理环节,自动比对奖惩平台数据库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核查相关信用记录,若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进行自动提示。
据悉,信用联合惩戒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起至人民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时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上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