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夏天,正是喝啤酒、吃龙虾、撸串串的季节。然而,部分人忘了啤酒还有一个“酒”字,把啤酒当饮料喝,喝完开车就走。这不,7月12日晚,在镇远县就发生了因为一瓶冰啤酒,有人庆幸有人忧的事。
据了解,当晚8时,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特巡警大队在县城西门街联合执勤,查缉酒驾。查处过程中,先后有4名驾驶人呼气令酒精探测棒红灯闪烁,他们都称喝了点啤酒,一50多岁男子更是直言喝了一瓶冰啤酒。但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却是有人庆幸有人忧:其中两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是42mg/100ml、58mg/100ml,达到了酒驾标准。而另外两人则是6mg/100ml和17mg/100ml,没有达到酒驾标准,其中6mg/100ml的是那位直言喝了1瓶啤酒的50多岁男子。他们受到的处罚不同,达到酒驾的, 驾驶证记12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没有达到酒驾的,宣传教育放行。
人有个体差异,有解酒能力强的,也有解酒能力差的;啤酒有11度的、7度的等不同麦汁浓度的;1瓶啤酒有600毫升的、350毫升的等不同容量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他们“喝了1瓶啤酒”却结果不同,但是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在心的铁律,既是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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