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镇远县人民法院对3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通过严惩犯罪,对潜在的犯罪以警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第一起案件:
2019年7月23日,被告人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约小红(化名,13岁)外出游玩,并饮用了大量啤酒。唐某利用小红醉酒之机,来到镇远县火车站某宾馆开房,进入房间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所幸因唐某身体原因,小红未受到实质伤害。小红报警后,唐某遂到公安机关投案。
第二起案件:
2019年9月8日,被告人刘某作为农村电网改造的工人,利用工作便利了解到被害人小花(化名,9岁)的家长均外出,于是以检查电表、寻找水井喝水等理由,将小花从家中诱骗至小花家屋后竹林内,正当其实施威胁行为时,被不远处路过的小花的堂哥发现,小花及时逃脱魔掌。事后,刘某与小花的亲属达成了和解,并取得谅解。
第三起案件:
2019年11月3日,小童(化名,6岁)的母亲让小童回家取车钥匙,却久不见小童返回,于是回家一探究竟,竟然看到被告人雷某某(76岁)在其伙房后门正在对小童实施猥亵。小童的家人随即报警。经查,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雷某某已对年仅6岁的小童三次实施猥亵,每次实施完后,或给与小童食品,或威胁不准跟爸妈提起。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各种量刑情节,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认罪伏法。目前已交付执行。
据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此类案件有所抬头,主要特点有:一是不法分子主要是通过交友、网络聊天等方式,与被害人交往,实施犯罪;二是熟人犯罪占大多数,利用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差的条件,实施犯罪;三是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犯罪分子乘虚而入。
法官提醒:一是未成年人网上交友一定要谨慎;二是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监护缺失;三是家庭、学校要重视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毕竟,法院作为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是事后补救,已造成的伤害却不可逆转。(周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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