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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镇远法院集中审理三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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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15 09:26: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屡屡发生,成为社会痛点。如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4月初,镇远县人民法院对3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通过严惩犯罪,对潜在的犯罪以警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第一起案件:

  2019年7月23日,被告人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约小红(化名,13岁)外出游玩,并饮用了大量啤酒。唐某利用小红醉酒之机,来到镇远县火车站某宾馆开房,进入房间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所幸因唐某身体原因,小红未受到实质伤害。小红报警后,唐某遂到公安机关投案。

  第二起案件:

  2019年9月8日,被告人刘某作为农村电网改造的工人,利用工作便利了解到被害人小花(化名,9岁)的家长均外出,于是以检查电表、寻找水井喝水等理由,将小花从家中诱骗至小花家屋后竹林内,正当其实施威胁行为时,被不远处路过的小花的堂哥发现,小花及时逃脱魔掌。事后,刘某与小花的亲属达成了和解,并取得谅解。

  第三起案件:

  2019年11月3日,小童(化名,6岁)的母亲让小童回家取车钥匙,却久不见小童返回,于是回家一探究竟,竟然看到被告人雷某某(76岁)在其伙房后门正在对小童实施猥亵。小童的家人随即报警。经查,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雷某某已对年仅6岁的小童三次实施猥亵,每次实施完后,或给与小童食品,或威胁不准跟爸妈提起。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各种量刑情节,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认罪伏法。目前已交付执行。

  据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此类案件有所抬头,主要特点有:一是不法分子主要是通过交友、网络聊天等方式,与被害人交往,实施犯罪;二是熟人犯罪占大多数,利用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差的条件,实施犯罪;三是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犯罪分子乘虚而入。

  法官提醒:一是未成年人网上交友一定要谨慎;二是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监护缺失;三是家庭、学校要重视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毕竟,法院作为保护未成年人性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是事后补救,已造成的伤害却不可逆转。(周兴龙)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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