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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两男子疫情期间组织聚餐被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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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18 10:06:3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月17日,镇远县羊坪镇两名男子因在疫情期间组织聚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两名男子分别是镇远县羊坪镇朱砂行政村的31岁男子饶某和40岁男子腾某。2月9日中午12时许,饶某觉得天气好,好久没有聚会喝酒他心痒难耐,就发信息给他所在的朱砂村“聚餐群”群主腾某,让腾某以群主的身份,邀约大家出来聚餐喝酒,腾某欣然应允。于是,二人以微信群及口头邀约的方式,邀约了本村村民王某、唐某木、唐某纲等共10人,在朱砂村蓝泉河河边以“踏春野炊”的方式进行聚会喝酒。聚餐过程中,喝醉酒的王某和唐某木还因口角发生争吵,继而打架斗殴。饶某、腾某、王某、唐某木等人的行为,给当前羊坪镇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公安民警向疫情期间聚餐打架斗殴的王某、唐某木宣传法律知识

为防止聚集,民警上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镇远县羊坪镇党委、政府和羊坪派出所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适时利用广播、微信群、横幅广告标语等,不间断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宣传面已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饶某、腾某无视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私自顶风组织聚餐,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疫情期间组织聚餐的饶某、腾某被送往行政拘留所拘留

  2月17日上午,经过调查取证,镇远县公安局羊坪派出所民警来到朱砂村,向饶某、腾某、王某、唐某木等人送达了镇远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唐某木等8人被处以行政警告的行政处罚(王某、唐某木打架斗殴另行处罚),饶某、腾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天开始执行。





疫情期间组织聚餐的饶某、腾某被抓获,处以行政拘留5日

  镇远警方提醒,疫情面前不容有一丝侥幸心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出行,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对自己负责,也对社会负责,从我做起,共同战“疫”。(龙冠宇)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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