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镇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办理一起网上寻衅滋事案,该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作出处罚决定:对发帖人黄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的处罚。
2019年1月15日,镇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黄某某0966”在新浪微博发布网帖: “我分享我们贵州省黔东南镇远县的新鲜事吧……一镇远县杀死人,没有新闻报,镇远县古楼坪老公用汽油烧自己的老婆,没有新闻媒体没有报,200多老师去讨奖金被关押一年,没有新闻媒体报,高中,一中老师和学生通奸没有新闻媒体报,一位女老师借别的女人和自己的老公怀孕想生子,成为纠纷没有新闻媒体来报,这算是新闻和奇闻吧!怎么就没有新闻媒体跟踪调查来报呢?”。该大队通过对网贴中的内容逐一进行了核实,发现该贴反映的内容是典型的通过无中生有,夸大事实的网络虚假信息寻衅滋事违法行为。通过落地查证发现,该发帖人为镇远县青溪镇人黄某某。
3月5日通过讯问,违法行为人对自己为达到增加粉丝的目的,而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黔东南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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