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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1至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3起处理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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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1 11:50:4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今年以来,镇远县纪委监察局把纪律挺在前面,锲而不舍抓作风,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1-10月,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23起处理3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10人。

  紧盯节点,着力督查。今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和国庆等节庆假日期间,镇远县纪委组织6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和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发现公款吃喝、公款购物、公车私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72条。紧扣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利用网络、办刊、电视等多种方式重申“八个严禁”廉洁过节公告、下发文件,督促各级各部门与党员领导及广大干部职工签定廉洁过节承诺书2000余份,发送提醒短信5000余条。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重要节点和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检查中,镇远县纪委监察局统筹协调各纪工委、各乡镇及委局各室,统一安排、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于今年3月和6月2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县工信局、县交通局等七个重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共计发现问题99个,其中自查自纠发现问题72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7条,责成部门整改90条、转组织处理3条、转立案审查6条。

  突出问责,久久为功。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县始终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和落实中央、省、州各项措施不力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截至目前,全县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被追究“两个责任”7人,其中,问责主体责任6人,问责监督责任1人。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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