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制度。针对民生资金物资发放程序不规范,村干在民生资金、物资的发放过程中不会监管、不愿监督、不敢监管等问题,为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镇远县制定出台了《民生资金物资发放暂行办法》和《驻村干部工作职责》,从制度上规范了民生资金物资发放程序,明晰民生资金物资发放过程中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确保民生资金及物资精准落地。
“6”即6定期。一是定期对干部、村支书、村主任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镇远县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支书、主任和驻村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定期对纪检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培训,让纪检员明确职责,补齐村级纪检员业务知识匮乏的“短板”。三是定期对村级纪检员进行工作考核讲评。每月对各村纪检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讲评,本着“实事求是、提高水平、奖优罚弱”的原则,解决了纪检员不肯干、不敢干的问题。四是定期对村级民生资金、物资开会讨论情况进行检查。着重解决村级在民生资金、物资发放过程中不按规定召开会议,或者召开假会议的问题。五是定期对民生资金、物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核实民生资金、物资是否到户,是否存在克扣或者虚报冒领的情况。六是定期对全县查办的民生案件进行通报。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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