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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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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24 10:55:1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将权力运行公开在阳光下,近日,镇远检察院首次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正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为坚决杜绝不供不录、选择性录、先审后录等问题,保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全部、全面”的要求,镇远检察院在今年查办的第一个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该院就同步录音录像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情况向人民监督员做了详细的讲解,厘清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并对同步录音录像录制画面图像效果、声音清晰度等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体验。

  两名人民监督员在现场监督后对该院认真贯彻高检精神,切实做好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工作做了充分肯定,表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力度大,检察机关办案社会效果好,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到位,同步录音录像画面、声音清晰,能够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对防止刑讯逼供、诱供起到了积极的监督作用。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往主要是对出现问题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案后监督,根据最高检和司法部最近印发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今后要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徐明星)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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