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镇远县农低保标准从人均1810元/年提高到2100元/年,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535.68万元,累计212098人次受益;城低保标准从人均345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全年累计发放城低保资金778.71万元,累计34496人次受益。
今年,为实现低保工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总要求,该县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了全面的收入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应保尽保”。并建立城乡低保示范乡镇,打造“阳光低保”,促进低保工作规范化。(镇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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