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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游客在镇远消费后称“被下药蛊惑” 商家全额退款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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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3 10:26:44  来源:镇远市监  

  在2020年“双11”网上购物节当天,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分局主持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消费者退货、商家全额退款一万零八百元,通过工作人员的说理,纠纷双方都表示通过本次调解,以后更加合理销售和消费,并对市场监管局的工作给予感谢。

  湖南游客罗某10月27日在镇远旅游期间,自称在镇远古城步行街某中药材销售店受到药托的蛊惑性诱导及下药导致不能清醒认识自身行为的后果,在店家购买了一千克的鹿茸,并交由店家磨成粉末状,价款计10800元,其中现金支付800元,微信支付1万元。但事后感到非常难过,失眠和吃不下饭,其子通过12315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妥善处理该起不理性消费导致的问题。

店家退还800元现金

  市场监管局非常重视,从维护古城5A景区美誉度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及时联系了店家相关人员,说明了该纠纷的重要性,劝导店家按照7日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及时全额退货退款,店家同意立即退款。联系投诉人时,投诉人称愿意到镇远来现场退货,并要求市场监管人员在场,工作人员同意现场退货退款的处理方案。11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要求店家售后人员提前到市场监管局,并对其如何进一步规范诚信经营提出告诫性意见:生意要做更好并长久,应站在消费者角度考虑问题,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前提从而获得经济利益,才会形成良好的口碑,不能有做过路生意、成一单算一单的短视思维;同时要守法诚信,不能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更不能雇“药托”进行蛊惑性诱导游客消费,否则一经查实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湖南游客罗某在其子的陪同下到达市场监管局后,工作人员提醒:在旅游过程中进店选购商品时,特别是中药材或其他保健品等商品,首先不要轻信他人的推荐,尽量和同伴一起选购,才能理性消费;其次不要一次性购买价款较大的商品,如果店家诱导应粉碎的,应在核对价款后再交付粉粹,从而避免了纠纷;再次,对其自称在街上被人拍下肩膀后出现意识不由自主并跟随进入药店后不理性消费,疑为被下药一事,工作人员从公安大学张大伟教授的解说为例来说明拍肩膀就被下药的事实从麻醉学上不可能存在,应该是自己的心理暗示在起作用。

消费者微信端收到1万元退款

  最后,消费者将未曾使用的药材退货,店家退还价款10800元,其中800元为现金,1万元通过扫描微信收款码的方式支付到消费者一方的手机上,本次纠纷圆满解决。店家和消费者双方对市场监管旅游分局的工作人员耐心而有理的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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