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当天下午,镇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在镇远成立半个多月的“网红”直播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镇远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镇远网警郑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切勿轻视,你我携手,共同创建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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