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期镇远县委、县人民政府在羊坪镇上寨村一山坡上进行“坡改梯”建设,免费为该村贫困户、低收入户建设高标准农田,带领他们致富。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要经过村民李某(女,现年54岁)的一块坡地。2019年10月31日10时许,李某拉来树枝等物放在其土地上,以施工破坏自己耕地为由阻碍施工车辆通行。镇远县公安局羊坪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前来劝阻,告知该工程属于扶贫项目,不得随意阻碍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破坏了李某的耕地,政府将给予恢复,有青苗、树木损毁的,政府也依照相关标准给予赔偿,违法堵工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一番政策宣传后,李某表示将支持政府工作,不再去堵工。
李某第一次堵工使用的树枝及杂草
李某第一次堵工使用的树枝及杂草
11月1日早上9时,李某思想出现反复,将布满钉子的木板放置在自家土地上,再次阻碍施工车辆通行。羊坪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前来劝导李某将木板移开,不得堵工,但李某拒不配合。在现场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李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李某第二次堵工使用的钉满钉子的木板
经对李某询问,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1月5日,镇远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镇远公安提醒,脱贫工作是国家大计,因脱贫工作而遭受损失的群众,有依法取得补偿或赔偿的权利,但不得破坏和阻碍脱贫工作,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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