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严明公车改革纪律,强化后续监督管理,镇远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镇远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29起处理38人,其中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起2人。
建章立制,积极跟进配套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系列配套制度,及时制定《镇远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镇远县县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坚决做到“五个”严禁。
严格把关,防止超编配车问题发生。根据《镇远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严控各单位应保留车辆数量,对超编配备的,一律要求上交。镇远县共收到机关单位因公车制度改革上交封存停驶车辆54辆,依法处置成交41辆,报废车辆处置13辆。
划定区域,防止违规用车问题发生。出台《镇远县县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及县直单位享受公车补贴的规定区域范围为东至东关服务中心,东北至青龙大桥“卫星桥”,南至金堡路口水泥厂,西至火车站,西南至西峡度假酒店,西北至新王朝酒店。
实行备案,严防“车轮上”的腐败。在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单位将公务用车(含事业单位)在节前一天报送公务用车封存管理台账到县纪委备案,并由县纪委对备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有效的遏制违规用车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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