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8月16日,镇远县纪委下发《关于对 2017 年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又出“重拳”,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在8月25日前对今年以来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强化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切实把主体责任扛上肩上;各乡镇纪委、县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监督落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扎实开展自查。此次自查自纠的内容主要为2017年以来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指单瓶 500ml单价500元及以上的白酒)、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后开具普通酒发票报账、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后开具普通酒发票报账、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后开具普通酒发票报账四个方面的问题,对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抓好整改,健全相关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隐瞒应付。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清查、整改与查处、问责同步,对自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按要求上报。对凡是在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或是有违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是在此次自查自纠后,仍然发现有单位存在本次要求自查自纠所列举的四项违纪违规问题之一的,一律严肃问责。(镇远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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