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6年12月8日上午,镇远县公安局涌溪派出所接群众报警:一辆停放在涌溪乡古楼坪村一工地上的挖掘机被人故意毁坏,总损失价值60000元人民币左右。
镇远公安民警赴现场发现,被人损坏的挖掘机是一辆型号为SK75的神钢牌绿色挖掘机。该挖掘机驾驶室玻璃、仪表显示器、挖掘机控制电脑主板、保险盒、液压油管等不同程度被破坏。机主龙某称,要维修好,需要6万多元。民警发现,其电脑主板不但被卸下,还被钝器砸成铁块。是谁,会如此和一辆挖掘机过不去呢?龙某称,他只是一个接活路做的挖掘机机主,未与他人结怨。而现场地处深山,地僻人稀,也没有直接线索。
这是一台龙某贷款购买,靠它养活全家的机器,必须尽快破案,才能抚慰民心。民警通过细致勘查,最终发现并提取了现场“DNA”。经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涌溪乡45岁男子李某。
经大量工作,镇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涌溪派出所民警于2017年1月10日10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到案后,李某面对民警的询问百般狡辩,拒不承认。民警拿出“DNA”证据后,李某才供认不讳。据李某供述,2016年12月7日晚,他饮酒后大醉,因为对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满意,又加上走路不慎碰到了龙某挖掘机,一气之下,就找来一把柴刀,将挖掘机进行毁坏泄愤。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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