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镇远县公安局民警通过快速反应和阵地控制,仅仅用时3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抢劫案件,将被抢财物追回归还当事人,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姜某刑事拘留。
据介绍,2016年5月9日14时许,镇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受害人陈某报警称:“我在镇远县蕉溪镇马路边我开设的卖琉璃瓦的店子门口处被他人抢走一个手提包,包内有现金8300多元现金及其他重要证件”。接警后,镇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龙远镇立即作出破案部署,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星带队,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受害人陈某称,当时他正在经营他的琉璃瓦生意,一时手忙,就将手提包放在一边,然而就在他忙着手里的活计时,一黑衣男子跑了过来,拿了他的手提包就跑。包里正好有他上午结的一笔货款8000多元,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陈某没有多想就立即追了出去。追了约300米左右,那黑衣男子突然转过身来,亮出一把卡子刀,狠狠道:“你不要再追了,不然我打死你。”陈某只好作罢,待男子跑远后立即报警。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镇远警方通过缜密侦查,针对犯罪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设卡拦截,充分发挥阵地控制作用,于当天下午17时许,成功在镇远县蕉溪镇五定堡铁路桥下将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现年29岁的镇远县舞阳镇男子姜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对其抢劫陈某手提包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抢劫的现金及物品已全部被追回退还受害人,姜某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龙冠宇)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