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鸡笼、鸭笼、反光锥、垃圾桶、水泥墩...凡是能拿来占车位的,统统占起。一边是行车难停车难,而另一边施划的临时停车位常常被商铺私自长期“借用”,让其他机动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与停车。为维护县城区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7月30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县城非法占用行车道和临时停车泊位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还路于车、于民。
交警收缴的部分占车位物品
据介绍,镇远县城面积4.平方公里,却居住着近8万人口,加上地理和历史原因,近年来停车难、行路难的现象日益突出。为了群众能有一个临时停车的地方,便民、利民,镇远交警于今年5月份在改造后的城区道路共和街、民生街施划了180多个小车停车位和100多个摩托车停车位。但施划过后,由于镇远交警对违法停车的严管重罚,停车位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被部分商铺长期占用,甚至用来牟利。笔者在共和街财政局一段看到,道路北侧路面划有停车线,道路南侧则竖着“禁止停车”的标识牌,停车线内停放着电瓶车、三轮车,有的甚至只是“停”了个鸡笼、一把椅子。而共和街运管局段更是严重,一些修车店铺使用千斤顶、破烂车占着,方便自己修车。
据了解,对于使用物品占领车位的,镇远交警一律没收;小车逆停、占摩托车位的,一律贴单;摩托车、电动车占小车位的,一律暂扣。此次清理,共搬除石头、水泥墩6块,收缴反光锥筒等8个,其它如鸡笼、鸭笼等物品10余件,贴单4辆,扣车12台。
一轮胎店使用千斤顶占位
政府划出公共停车位,本为方便市民停车,现在却变成了少数人嘴里的“唐僧肉”,镇远交警对此也很“无奈”,因为他们不可能随时随地盯着。前些日子镇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曾赴黎平县取经,酝酿公司化经营+政府监管进行停车收费管理,但目前还在筹划当中。
镇远交警表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霸位”。(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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