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后,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全面开放的形势,镇远县积极采取稳妥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保障灾后农用种子安全。
一是凡从事农用种子经营的人员一律参加岗位培训,并获得荣誉证书,所经营种子必须在县农业局备案。
二是对种子经营户特别是县级销售代理的种子,其品种将逐一拍照,实行微机管理,并做好备案登记与存档。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销售未通过审定品种种子和超适宜区域推广品种的违法经营,从根本上遏制市场上出现的品种“多、乱、杂”现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好灾后恢复生产两杂种子质量关。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