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1日上午,镇远县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州检察院关于对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实施方案,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委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讨论,确保重点工作部署到位。
一是进行任务分解。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对州检察院明确的十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到部门,再由部门层层落实到人。
二是明确个性式目标。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该院争创“单项冠军”暨个性化重点工作任务的项目、目标、措施。将开展“与群众心连心,检察官在行动”作为争创“单项冠军”项目,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扭转在全省、全州排名靠后局面。同时,将申报全国“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和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工作之一,推动镇远检察工作新发展。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州检察院实施方案,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省州检察院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州检察院方案基础上增加两条,共有十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事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印发给相关领导、部门,由院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和向州检察院定期报送总体推进情况。
四是建立台账管理。对十九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专人建立电子台账进行管理,以“绿色、橙色、蓝色、红色”分别标注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中、提前完成、按时完成、超期未完成等四类事项情况,实行颜色预警督查。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由院党组定期组织督查小组开展检查,对落实重点工作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倒逼问题整改。(王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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