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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检查驻所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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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22 09:21:0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镇远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丹、副检察长石高鹏在镇远县公安局局长张友军的陪同下前往县看守所驻所检察室检查工作,并对驻所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检查办公区



检查看守所调度室
 

  一是传统业务与新增业务并重。既抓好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等传统业务的监督工作,又要依法履行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新增业务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比例。二是由办事向办案转变。一方面做好纠防违法监管、违法羁押等日常基础工作;同时,又要注意整合办案力量,完善办案机制,做好刑罚变更执行逐案检察。三是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举。既要讲究监督方式,又要注重监督效果。善于运用口头纠违、检察建议、书面纠正和职务犯罪侦查等多种手段,实现方式与效果并重,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四是信息化与规范化同部署。根据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申报二级规范化派驻检察室要求,以积极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和我省大数据应用为契机,结合我县新修看守所行政办公室的机遇,提前谋划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执检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促进执检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杨昌焕)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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