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案件“入口关”,规范案件受理。建立《案件接收工作台账》,对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案件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详细登记,并督促移送机关及时整改后移送。1-2月,共发现公安机关移送不规范案件6件,问题主要是案件卷宗装订、随案移送清单不规范和法律文书制作错误。
二、严把案件“办理关”,强化司法规范。安排专人对案件流程每天进行监控,建立《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日志》和《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问题台账》,对案件办理过程实行动态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并要求承办人更正,1-2月,通过查阅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发现不规范案件17件,问题主要是案卡填录不规范、文书使用不当和未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均提示要求承办人及时更正。
三、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送案质量。加强对案件送案管理审核,并及时将案件信息通过法检互联系统进行移送,1-2月,共移送案件12件,通过仔细审核,均未发现不规范情形。(徐明星)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