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职能,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保护。近日,该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为被害当事人王某某争取到8万余元的医疗赔偿款。
2015年某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田某、陈某二人途经金堡至贵界公路大河沟处时,与一名修路工人发生争执,在场的工人王某某便上前劝阻,于是二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王某某发生扭打,而后一起摔下公路外陡坡,造成王某某腰部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某腰椎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镇远县检察院审查该案后发现,被害人王某某系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属于弱势群体,为了保护王某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该院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了被害人王某某的家庭情况。经了解发现,王某某系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妻子在家务农,子女在校学习,家中还有年老体迈父母。鉴于被害人王某某无钱继续治疗,承办人联系了犯罪嫌疑人田某和陈某,积极与二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说理,协调处理王某某的医疗赔偿问题。经过多次协商,犯罪嫌疑人田某和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被害人王某某赔礼道歉,并签订协议同意赔偿被害人各项医疗费用和损失共8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
镇远县检察院注重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为被害人争取到医疗赔偿金,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外来务工人员打开正义的殿堂,送来温暖的阳光。(罗鋆 姚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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