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政策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就读普通高中的我县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就读中职学校的我县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对一、二年级学生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我县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外,再向其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学生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学生标准为3500元/生•年)资助项目。同时,对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县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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