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关于镇远县“五·一”期间县城区和部分景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4-28 12:56:14  来源:  


广大人民群众和外来游客:

  为加强2013年“五·一”期间县城区和部分景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外来旅客车辆通行安全有序,营造名城镇远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五·一”期间对县城区和部分景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交通管制时间:

  2013年4月28日至5月2日;具体时段:从早上7时至晚上23时。

  二、实行交通管制路段:

  (一)新大桥—五小门口—盘龙桥—西门桥头—县医院—新大桥实行单行线交通管制,由公安交警设点值守。

  (二)老大桥至卫星桥实行小车出城不准入城的单行线管制,大车禁止通行,所有车辆一律绕行七间房经原黄磷厂至火车站二级路口入城。

  (三)二级路镇东关路口、金堡路原水泥厂路口实行准出不准进交通管制,进城车辆一律从火车站路口、平冒街、皮家院方向入城。

  (四)柏杨坪—氵舞阳河景区—鹅翅膀大桥旅游公路实行单行线交通管制。

  (五)铁溪观光车上、下游客地点设在卫星桥停车场,沿河村方向客运车停(发)车地点设在东峡电站宿舍门口。

  (六)新大桥石牌坊至康鑫园路段为旅游大巴车上、下游客临时停车点,其余车辆不得占用。

  (七)主街道可顺向(交通管制单行方向)在工作人员指挥下有序停放车辆。步行街两侧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八)单位公用车(消防车、卫生车和应急车辆除外)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私家车辆一律入库停放,全力配合保障外来旅游车辆畅行。

  三、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以上交通管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上述区域的群众出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特此通告

  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邹亚平【收藏】
上一篇:镇远县“六项措施”确保2013年度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实施建设
下一篇:镇远550名机关干部服务古城“五一”小长假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