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镇远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推民营经济发展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4-25 16:54:54  来源:  

  

  近日,镇远县正式施行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发展暂行办法。

  扶持对象为县境内批发业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主营业务年收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主营业务年收入200万以上的企业及个体商户。对当年新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县人民政府给予5000元的奖励,次年又能超限额的,再奖励1万元。另设突出贡献企业奖和做大做强奖。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各评选出排名前1的企业为突出贡献企业,共计4户,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推荐参加“黔东南州商贸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的评选,若进入州前十强(批零的前十位和住餐的前十位),县人民政府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做大做强奖奖励方式为:对批发业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县人民政府年终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对零售业年销售额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的,县人民政府年终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住宿餐饮业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的,县人民政府年终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进入全州前十强的批零住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县人民政府再奖励1万元。同时,对获得做大做强奖的奖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在实行奖励政策的同时,该县还相应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和信贷扶持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全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刘开桃)

责任编辑:杨胜林【收藏】
上一篇:狂风暴雨给镇远带来300吨垃圾
下一篇:任尔泼挠不讲理 我自平和执法规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