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17时许,贵阳铁路公安处从江高铁站派出所值班民警何俊俊在进站口前巡视时,一名男性旅客急匆匆跑来说 :" 警官,我这里有 1 枚雷管要上交!"
男子从随身的黑色挎包内,拿出一枚长4.5厘米的火雷管和装修用的6颗射钉枪空爆弹,一并交给民警。
经查证,该旅客杨某今年47岁,是贵州黎平县人,常年在广东的采石场打工。今年春节期间,家人从附近的工地上跟工人要了几枚雷管,叫着他一起去炸鱼,之后把用剩的这枚雷管随手放在挎包里。
受疫情影响,他一直滞留在家中,便把这事给忘了。随着疫情好转,3月13日,他打算南下广东找工作,便在网上买了一张14日D3567次从江到桂林的车票,打算在桂林转车到广东。
当日17时许,他在从江站准备进站,翻找挎包里的身份证件时,突然看到挎包底部那枚已被遗忘的火雷管,以及家里搞装修剩下的6颗射钉枪空爆弹。他知道这些东西不能带上火车,便立刻主动将这些危险物品上交。
考虑到他没有故意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而且在进站前主动上交民警,情节后果显著轻微,民警依法收缴其携带的雷管和空爆弹,开展了批评教育,对其免予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特别是复工返岗人员,钢钎、铁锤、大号扳手、镰刀、锄头、斧子、带钻头的电钻等生产工具均属于铁路禁带物品,出行前应对此充分了解,以免携带此类工具进站只能主动放弃而带来经济损失,甚至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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