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中央、省委实施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高检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加快构建贵州检察大数据中心,构筑镇远检察智慧大脑,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当仁不让,向科技要检力,全力打造科技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把“大数据”应用放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了《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大数据应用推进”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吴丹检察长为组长的指挥部署,院班子成员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全院干警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大数据应用推进”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进行约谈、通报、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和各大网络媒体、新闻报刊等多种渠道,大力做好检察机关推进大数据应用情况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普遍知晓检察机关推进大数据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大数据工作对群众获取检察服务的具体方式,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决心,坚持以“大数据”为驱动创新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检察工作更高效、更便捷的开展。不仅以“大数据”电子检务建设为契机打造智慧检察队伍,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捍卫公平和正义,不断地发掘“大数据”的深刻价值。(徐明星 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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