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县:巡回法庭到永从 依法制裁借款不还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12-20 09:35:5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2月17日上午10时许,随着‘咚’的一声法槌敲响,我院巡回审理法庭在永从镇政府大坝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黎平县农村商业银行诉被告杨某连、金某昌(夫妻)、被告黎平县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3年被告杨某连、金某昌向农商行分别借款19万元、8万元,其中8万元由县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担保,逾期被告杨某连、金某昌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农商行多次上门催告,被告杨某连、金某昌有几栋大砖房和自家经营的超市,完全有偿还能力,但是都拒绝还款,在当地造成不讲诚信的不良影响,我院受理此案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为扩大社会效果,选择17日永从镇赶集日到当地开展巡回公开审理。经过近2小时的庭审和释法明理,被告杨某连、金某昌认识了贷款到期不还违约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尽快偿还。结合庭审活动,我院还在街道设置法治宣传点,用展板公布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1000名群众旁听了庭审,观看了展板,表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以后一定要遵法守法,有借有还,讲诚信。永从镇党委书记欧大辉非常感激的说:感谢县法院在县两会期间到永从开展这次别开生面的庭审活动,通过这次庭审和法治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亦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黎平县法院)


图为: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现场。

图为:群众围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责任编辑:潘红【收藏】
上一篇:县工信局为贫困户发放猪仔 加快洪州脱贫步伐
下一篇:洪州镇:严把换届离任村级财务审计关,“勤廉并铸”用活村监委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