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7日上午10时许,随着‘咚’的一声法槌敲响,我院巡回审理法庭在永从镇政府大坝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黎平县农村商业银行诉被告杨某连、金某昌(夫妻)、被告黎平县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3年被告杨某连、金某昌向农商行分别借款19万元、8万元,其中8万元由县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担保,逾期被告杨某连、金某昌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农商行多次上门催告,被告杨某连、金某昌有几栋大砖房和自家经营的超市,完全有偿还能力,但是都拒绝还款,在当地造成不讲诚信的不良影响,我院受理此案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为扩大社会效果,选择17日永从镇赶集日到当地开展巡回公开审理。经过近2小时的庭审和释法明理,被告杨某连、金某昌认识了贷款到期不还违约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尽快偿还。结合庭审活动,我院还在街道设置法治宣传点,用展板公布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1000名群众旁听了庭审,观看了展板,表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以后一定要遵法守法,有借有还,讲诚信。永从镇党委书记欧大辉非常感激的说:感谢县法院在县两会期间到永从开展这次别开生面的庭审活动,通过这次庭审和法治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对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亦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黎平县法院)
图为: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现场。
图为:群众围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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