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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一男子服刑完后“失踪”,11年后主动付清赔偿款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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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9 06:44:32  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法官您好,我愿意主动支付案件赔偿款,可以尽快把我从‘黑名单’拉出来吗?”近日,因无法贷款,出行、找工作事事受限,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联系黎平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履行拖延了11年之久的赔偿义务。

  2009年3月9日,黎平法院受理吴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等6人故意伤害一案,刘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吴某某各项费用共计4200.91元。刘某某服刑完毕后下落不明,没有履行应向吴某某支付赔偿金的义务,黎平法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某纳入失信名单。

  近日,迫于失信压力,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向黎平法院联系,表示愿意主动支付案件赔偿款给吴某某,但没有吴某某的联系方式,希望黎平法院执行干警能通知申请人吴某某到法院来,自己交付案款给吴某某。2020年6月17日,刘某某主动将4200.91元案款交付到吴某某手上,法院依法解除被执行人刘某某的失信名单,申请人也终于在11年后顺利得到了自己应有的赔偿。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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