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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豪车失信人拒履行 法院巧计将其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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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8 10:28: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19日清晨,雷山法院一名执行干警身着便装,在县城一家米粉店吃早餐,正大快朵颐之时,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该执行干警想:这不正是我们一直在找的失信被执行人周某某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于是,该干警计上心来,待时机成熟后,他向其打招呼:“周某某,巧了,怎么你也来这里吃粉啊?”听到有人叫他,周某某一惊,连忙回到:“昨晚喝点酒,今天来这里吃碗素粉开开胃。”“最近日子好得很,胃口不错嘛。”周某某眉头一皱,知道了该干警话中有话。“当当”两声,执行干警铿锵有力地将竹筷与土碗碰撞在一起。“怎么,不认识我了?走吧,坐你的鱼叉(玛莎拉蒂轿车),我们换个地方再摆摆龙门阵?”周某某正想起身离开,谁知数名执行干警迅速出现并将其牢牢控制。

  原来,该执行干警一面紧盯周某某,尽量不打草惊蛇,与之周旋,一面又立即微信通知该院其他执行干警及时赶赴增援,最终,失信被执行人周某某被执行干警“请”至法院。

  (图为将失信被执行人周某某带到法院)

  据悉,在雷山法院主持调解的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周某某支付原告杨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随后,周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申请,该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责令其十日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过程中,周某某逾期报告财产,但介于其配合态度较好并有朋友对其进行担保,于是该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并告诫周某某早日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担保时间到期后,周某某依然未履行法律义务,并且尚未缴纳罚款。

  针对周某某有钱开豪车,无钱还欠款的拒执行为,雷山法院执行干警敢于亮剑,巧施妙计,重拳出击,依法对周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同时,周某某表示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行径,决心严守承诺,及时依法履行还款义务。

  (图为对失信被执行人周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蔡江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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