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
黎平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推进”的工作原则,从“群众得实惠”的战略高度出发,抓实抓好“环境整治”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积极着手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注重“三项”机制推动,让城市管理更长效
建立包保机制,全面压实责任。积极建立县级领导包区域、督查人员包区域、所有部门包片区、职能部门包职责、执法人员包路段、社区人员包管辖、临街商铺包店面、社区居民包小区的“八层面八包保”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考核机制,推动任务落实。明确各部门“一把手”是“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明确考核目的、明确考核原则、明确考核对象、明确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明确考核问责、明确结果运用、明确工作要求的“八个明确”,实行追究问责制、督查通报制、领导约谈制等多项机制督促落实。
开展督导督办,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日督查、周调度、月检查、季考评”工作机制,采取“建账、查账、对账、评账、销账”工作方式,编织社情民意信息网、机制便民服务网、相互监督联动网“三张网”,解决“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落实力问题,有效促进问题快速整改。
注重“三项”宣传推动,让正面引导更浓厚
加强新闻舆论正面引导,促进市民自我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文化墙、大型LED显示屏等开展全方位宣传,以
黎平县人民政府网、侗乡网、黎平“侗乡之窗”微信公众号、“文明黎平”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有效提高“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知晓率。
开展社会组织志愿活动,促进市民自我服务。结合“文明家庭”“文明
社区”“文明企业”等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八进主题宣传活动。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新市民·追梦桥”服务中心为载体,组织352名搬迁群众组建13个“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渗透到
社区小区长效管理中。
加强党员干部辐射带动,促进市民自我约束。持续开展周、月、季“三个文明行动日”活动,大力宣传《黎平县党员干部日常文明行为十条规范》,全县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乡镇(街道)与干部职工及村干签订《文明创建承诺书》。组织129个包保责任单位安排工作人员以“轮流值守”的方式,全面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注重“三项”行动,让城市环境更有序
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促进城市更靓丽。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清理户外广告260余块,整治出店经营983家、流动摊点1802个,依法拆除撑杆搭棚、违规地锁等设施56起,对县城区内17个在建工地开展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专项检查,查处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35起,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广电4家通信运营商针对县城区通信线路乱拉乱搭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市民的获得感明显提高。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促进城市更畅通。以“行之顺心”行动为载体,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及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天网工程”抓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查获违法违章750余辆次,大力开展水上执法行动,查处船只60艘次,市民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开展污染源头整治,促进城市更清洁。集中开展油烟、噪音、燃放烟花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高音揽客商铺11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制止违规燃放爆竹1起。持续开展环保“利剑”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夜市摊点整治行动,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对夜市摊点开展常态化巡查110余户(次),当场责令整改30余户(次),市民的幸福感明显增加。
伴随着“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不断深入推进,黎平留下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一个个蝶变的华丽瞬间,在巩固提升“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道路上,必将绽放出更加耀眼的文明之花。(詹家斌 姚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