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22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该车还“脱保”、“超期未检”,驾驶人彭某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一共被处罚640元。
据介绍,当天镇远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特点,采取巡逻检查、定点检查的方式,全力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上午10时许,当一组巡逻民警巡逻至二级公路五里牌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有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货箱上载着1名男子、3名儿童和4名妇女共8人在寒风中快速行驶。三轮摩托车里面还载着货物,其中男子坐在车厢边缘。面对如此危险的行为,民警赶紧上前将这辆三轮车拦停,将乘客劝导下车来,防止发生意外。
经民警询问,这些群众是到前面几公里远的一个小山村去吃酒的,与驾驶员彭某某是亲戚关系。民警对三轮车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让车上的妇女带着小孩上了警车,送他们到目的地。对三轮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则移交大队违法处理室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询,该车还实施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彭某某一共被处以640元的罚款。
“想不到吃个酒吃去600多,这‘酒’也太贵了。”拿到处罚决定书的彭某某懊悔地说:“以后哪怕就是我老者、我妈、我婆娘、我崽,我也不载他们了。钱是小事,安全很重要。”(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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