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时节群众出行的特点:集中、忽忙、悲伤,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2018年清明节期间,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查处了两起三轮车当客车用的交通违法行为。
4月5日,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警上路执勤,在中潮镇依法拦停了两起三轮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其中一辆三轮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男女老幼一共载了10个人,有坐着的有站着的,其中有两名妇女背上还背有小孩,安全隐患巨大,一旦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看得民警都捏了把汗。
两起三轮车载人如出一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两车都未上牌,无保险。为了方便装载重货,并经过了非法改装,把车箱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在车架上加上木板,四周分别用木条固定,再拉起橡皮筋将车围起来,就这样大家坐在上面。加上车子都经过了非法改装,稳定性差,一旦车子驶出路外,后果不堪设想。
车辆被拦停后,其中一辆三轮车驾驶人很是不满,认为去祭祖超员超载理所当然,并且在自家门口路上。民警积极对群众进行了教育,为消除隐患,民警在现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民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要依靠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性。三轮车载人是违法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三轮车坚决不载人,坚决不违法乘坐三轮车。(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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