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21日,在施秉县发生一起车辆途径村寨时突然起火的燃烧事故,幸而得到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快速处置,及时扑灭大火,避免了更大事故发生。
当天上午11时55分许,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白塘村寨子中间,有一辆三轮车突然起火燃烧,火势非常凶猛,请出警处置。接到报警后,交通民警立即一边组织警力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一边联系消防部门增援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号牌为贵AR4**5三轮车浓烟滚滚,三轮车前部猛烈燃烧着,不时传来“噼噼啪啪”声。民警见状,立即对围观群众及行驶车辆进行疏散幷实施安全警戒,禁止任何人任何车通行,避免因三轮车着火引燃燃油和周边房屋而引发二次事故。紧接着,消防官兵赶到后迅速接通消防管道用高压水枪灭火,在民警与消防官兵们的共同配合下,约十几分钟便将大火扑灭。
由于救援及时、处置得当,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过往车辆损毁,很快恢复了车辆通行。
行驶中的三轮车怎么会突然起火?民警对此展开了深入了解。经详细询问驾驶人才得知,驾驶员黄某自2014年购买此三轮车后,就用来拉运农产品出售,平时三轮车只要有油能走便开上路,车辆年久失修,线路磨损老化,在车辆行驶在白塘寨子时电路短路而引起燃烧。
交警提醒:自己爱车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开车前务必要对车辆状况进行仔细检查,杜绝驾驶隐患车辆上路,方能保出行平安。(文/图 李天红/徐浩)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