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电话后,司法所立即向乡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后,联合派出所冒雨前往现场调处。到达现场后,通过现场调查、向周边群众及村干、寨老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当事人双方到高麻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司法所通过《土地管理法》、《人民调解法》、《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相关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进行耐心的分析和疏导,经过2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以调换耕田的方式握手言和,致此一起邻里纠纷成功调处,解决了邻里之间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潘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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