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前年1月间,20多岁的女子跟男友,以及学长(24岁)一同前往KTV唱歌喝酒,凌晨才结束,3人返回女子男友住处,女子与男友睡床上,学长睡靠女子床边的地板上。
学长却趁女子男友熟睡后,在女子耳边嘀咕“我心情不好,”向她求欢,要求在更衣室嘿咻,女子拒绝,但学长仍趁她不胜酒力,伸咸猪手摸胸、摸下体,虽女子用手拨开,但意识逐渐模糊,学长竟趁机用手指性侵。女子虽感到下体有异物插入,却累到喊不出声,虽用手肘撞男友身体求助,但男友却睡得跟猪一样、不省人事。
隔天女子醒来网上追问,学长一开始全盘否认,后来才坦承在女子用手拨开阻止后,仍有指奸,但称绝没用性器官。男友见女友心情沮丧,追问下,女子难过地说“我变脏了!”,说出受害的一切,报警处理。
法院开庭,学长否认乘机性交,辩称女子是自愿的,并且之前两人就曾有指交性行为,但因学长在检方侦讯曾承认有趁女子睡着猥亵、指交,也承认当时女子有用手拨开,且女子否认曾与学长指交过,且若女子真的同意,为何事后追问?加上,女子因此是难过吞药自杀,法院认为贺男已涉乘机性交罪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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