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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对情侣同居生两子,分手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法院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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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3 13:48:38  来源:剑河县人民法院  

  近日剑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黔山雷暴”之剑河法院正在执行专项活动中,执行完毕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执行到位抚养费12486元,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范某与被执行人朱某于2019年4月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判决确认双方生育的长子和次子由范某监护抚养,朱某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两子抚养费每人每月3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范某于2022年2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件卷宗,多次和朱某进行电话沟通,告知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的法律后果,同时采取了网络查控措施,并对朱某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释法说理: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执行法官又从情理和法理角度劝说朱某,规劝其尽到母亲的责任,按时给付孩子抚养费。



  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解,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给付了抚养费12486元,同时承诺今后将按时给付抚养费,尽到自己作为母亲的责任。在朱某给付抚养费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其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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