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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我是生意人,不能因17万元失去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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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9 10:11:2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0年8月17日下午,三穗法院执行局正开着工作例会,被执行人韦某邀约申请人尹某来到执行指挥中心,声称来办理兑现案款事宜。

  尹某申请执行韦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立案后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并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起冻结。时隔两日,被执行人怀揣17万元现金邀约申请人主动到院,确实给承办法官一个意外惊喜。

  被执行人告知法官,自己和尹某因店铺转让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自己需支付尹某转让款178732元,判决生效后本想和尹某私下解决,但是意见不统一,没能达成共识,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韦某坦言:“我是做生意的,晓得诚信的重要性,现在向朋友借来17万元就是想把纠纷彻底解决,不能因这点钱影响了我的信誉。”韦某表示店铺转让款可以全部付清,但因尹某在店铺转让后未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给自己造成一些损失,希望申请人能够体谅自己,以17万元了结案件。看到对方诚意满满,申请人尹某爽快同意,被执行人韦某当场交付现金17万元,案件执行完毕,法院亦依法解除对韦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被执行人在执行案件前期阶段主动履行义务的并不多,想尽一切办法维护自己信誉的更是少之又少,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共用时10天,主动履行义务的韦某着实令人刮目相看。承办法官提醒:诚信社会,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公民能珍视自身信誉,知荣明耻。三穗法院将进一步扩大执行宣传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一旦纳入失信名单,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胡慎红)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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