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主动交款
走进办公室,吴某二话没说就把28000元放到了办公桌上,并向承办法官讲述了自己的来意和一些案件情况。据了解,吴某与曹某本是多年合作伙伴且关系较好,本案执行案款也是因合伙生意产生,后因资金无法回笼,为避免曹某免受损失,吴某决定自己来收拾烂摊子,向曹某出具了180000元、20000元的借条,承诺一定期限履行。后因吴某不按期履行,曹某遂起诉至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日届满吴某仍未支付,曹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拖欠不还,这笔款本应近期可付清,但万万没有想到受疫情影响,导致一些应收款没能按时收回,打乱了所有的计划。为表诚意,现先支付曹某28000元,剩余部分每月支付15000元直至还清,希望法官为双方疏通友谊的桥梁。
得知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马上联系申请人曹某,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曹某表示,其实自己很了解吴某的情况,理解他的难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是生活所迫,看在多年兄弟感情上,决定给吴某一次机会,同意他分期履行。
俗话说的好:“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本案双方当事人本就有着良好的兄弟情谊,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执行方案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胡慎红)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