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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四期执行悬赏公告,“赏金猎人”速来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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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1 07:15:01  来源:三穗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

  何平,男,1969 年 11 月 12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522129196911122076,汉族,户籍地:余庆县大乌江镇马龙村大田沟组 32 号,现居住地不详。

  02

  未履行标的额

  915499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03

  执行依据

  (2019)黔 2624 民初 106 号民事判决书。

  04

  悬赏期限

  12 个月(自 2020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9 日止)。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何平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05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何平下落、财产线索等有效信息,经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何平财产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举报电话:0855-4520125(指挥中心)、18008558661(邰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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