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下班时,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游某某起诉要求与其妻滕某某离婚的起诉,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分流至调解速裁中心,调解速裁中心书记员收案后立即联系被告滕某某,通知其第二天到院进行调解。3月18日上午9点,法官助理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对双方意见一致、没有争议的事实,当庭确认并记录在案。调解中两人达成协议,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法官即时开庭,通过法庭调解,当日上午10点当庭予以审结,法官助理根据庭前协议制作调解书并当庭送达。从收案—送达—结案,该案全程实际上仅用2小时。
调解速裁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仅两天,调解速裁中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摸索“即时、快速、连贯”的速裁模式,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精神,促进审判集约、高效运行,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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