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期间口罩诈骗案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4-21 09:53:0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0年4月20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某。

  经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潘某在其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口罩售卖信息,通过虚构口罩稳定货源和资质的方式,先后4次收取被害人共计6万余元口罩货款。后以虚构快递单号、退还小额货款等手段,继续取得被害人信任、拖延时间。在被害人紧逼下,仅退还部分货款,致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3万余元。

  案发后,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关键性证据。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长郭苏斌亲自办理,并按照从快从严查办的政策要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力的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蒲林兰)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雷山民族中学党委“1+2+6” 值日模式关爱高三学子
下一篇:雷山一司机用纸箱遮挡车牌号 被记12分罚200元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