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胡先生、黎女士等五十余人在黎平县德凤街道黎平县某娱乐中心做营销、服务员等工作,该娱乐中心承包经营人李某拒不支付五十余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共计壹拾柒万贰仟叁佰柒拾壹元整(¥172371.00元),且经黎平县人社局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2020年 4月2日黎平县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黎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4月7日立案侦查,7月29日将李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上网追逃,当天,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警方的协助下,治安大队办案民警于浙江省苍南县将李某抓获,7月31日将李某押解至黎平县公安局。
李某到案后,经办案民警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动员其与家属联系,主动筹集资金,将拖欠员工的工资如数发放到员工手中,争取从宽处理。8月14日李某家属将筹集的资金 16.9113万元交到我局治安大队,我局办案民警及时将李某拖欠50名员工的工资如数发放到员工手中。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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