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16时,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位于中潮镇潘老村有一处非法行医点。该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有村民正在接受治疗,现场接诊的人员不能出示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证件和行医资格证件,接诊场所内存放有抗生素类针剂以及各类药品。
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非法行医场所,并对非法行医人员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予以全部没收 , 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对他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宣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村民一定要到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切忌盲目听信非法行医人员的虚假宣传,上当受骗,延误病情。
做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组织 25 个乡镇协管员在辖区内开展 " 黑诊所 "、游医、假医等无证行医监督巡查,要求各乡镇协管站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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