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洪州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经调查:12日晚,吴某发、吴某金二人在明知九厥村设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检查点,不允许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村寨等规定的情况下,从山坡小路绕过防疫检查点进入九厥村,引起村民恐慌。
随即,民警依法传唤吴某发和吴某金到洪州派出所,二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吴某发和吴某金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命令、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吴某发、吴某金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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