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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院“四个不”,疫情防控 审判执行“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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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13 12:04:2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程度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锦屏县人民法院通过“四个不”诉讼服务方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一是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锦屏县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特别告知》《锦屏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温馨提示》,倡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确需提起诉讼尽量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锦屏县人民法院网站、“多彩宝”APP等在线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为当事人提供“非接触”诉讼服务,确保全民抗击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司法为民不断档。自1月27日上班以来,该院接听当事人电话咨询近100人次,网上立案3件。

  二是公平正义不受阻。“被告人现羁押在锦屏县看守所(敦寨),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将被告人提押到敦寨法庭开庭。”一起盗窃案件的承办人姜法官如是说。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2月4日,锦屏县人民法院一行5人驱车前往敦寨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在开庭前,对所有参加庭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工作后,法庭如期正常开庭。据悉,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对原定的开庭排期全部进行了摸排,尽量延期处理。对必须开庭的刑事案件,尽量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开庭、互联网远程开庭,没有远程提讯系统的,采取就近开庭等形式,减少人员聚集。截止2月11日,该院刑事案件开庭5件,民事案件开庭1件,电话调解3件。

  三是执行工作不停步。当前的疫情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考验,线下财产调查、入户查人找物等传统查控措施都因疫情的持续传播而陷入困顿。为此,锦屏县人民法院积极启动“智慧法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等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控。同时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约谈、送达法律文书等,对有意向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引导他们通过手机操作汇款进入“一案一账户”,确保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执行工作不停步。

  四是打击违法犯罪不手软。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对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作了要求。同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公安局、黔东南州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对妨害预防、救治、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违法犯罪活动作了要求,对其列出的十一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打击。锦屏县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意见》《通告》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惩,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胡燕梅)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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