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及其保障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打通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从江县及时成立了县委、乡(镇)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工作负责制。并组建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确保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全覆盖。
自机构改革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始,从江县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实行了退役军人“终身”长效管理机制。即在乡镇明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由乡镇武装部长直接分管,由武装干事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同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均以退役军人领导小组文件明确村(居)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由村“两委”中的“五大员”之一和民兵连长共同负责。率先实现了乡镇武装部负责从征兵到退役的“终身”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使军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军人军属的权利、荣誉和尊严得到保障。
从江县是连续荣获五连冠的“全国双拥模范县”,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自实行“终身”长效管理机制以来,该县不仅改变了在机构改革前,乡镇武装部和社会事务办在开展国防体系建设、优待抚恤、帮扶解困、双拥活动和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推诿扯皮等现象,理顺了管理关系,也壮大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队伍,发挥了乡镇武装部的职能作用,确保退役军人工作有效衔接,更是把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成了退役军人“娘家”,打通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使军人和军属直接体会到军人职业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受人尊崇感,以实际行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鲁 畅、陆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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