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2日上午11时许,加榜派出所接到接到加榜乡脱贫攻坚指挥所帮扶干部报警称:加榜乡脱贫攻坚指挥所有人闹事,请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经了解,闹事者莫某金,男,37岁,加榜乡加榜村人。因其对加榜村扶贫指挥所验收他家透风漏雨项目不满意,便在乡政府门口当周围群众和加榜乡干部的面骂驻村工作队“狗书记,都是骗人的”,并把“从江县农村住房保障信息公示牌”丢在政府门口,其行为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经传唤莫某金进行询问,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莫某金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帮扶干部赔礼道歉,并把“从江县农村住房保障信息公示牌”重新修复悬挂,对于莫某金的认错态度良好,从江县公安局决定给予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莫某金处以行政拘留四日。
目前,从江县公安局已将违法人员送至剑河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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