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合理解决合法诉求。2月28日,
从江县司法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谁“谁执法 谁普法”法治宣传责任制,到洛香镇方良村和平洛村开展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顺利开展,
从江县司法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时间、内容、方式和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同时结合村情制作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法律法规》(摘录)宣传材料,将其翻译成汉语、侗语宣传音频,通过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
活动当天,宣传人员通过进村入户、鼓楼集中宣讲、现场解答咨询、村广播播放法治宣传语音等方式,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宣传人员还向乡亲们介绍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及服务范围,邀请现场群众加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活动当天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围裙200余条,法治宣传雨伞200余把。为巩固宣传效果各相关部门将继续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等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宣传活动。(石庆海、张吉云)